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暑期實習資訊
一、計畫宗旨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促進博物館暨地方文化館舍與學術機構之交流,特舉辦105年暑期實習生聯合徵選計畫,整合臺南市各文化館舍提供之實習資訊,傳送到全國各大專院校,使有志朝向相關領域發展之大專院校學生獲知多元實習資訊並協助申請進入各文化館舍實習以獲得實務經驗;而各博物館及文化館舍,也能透過本計畫,獲得人力資源與專業的協助。
二、計畫內容
本實習徵選計畫,由文化局彙整本市各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實習機會與需求,提供給全國各大專院校鼓勵其相關系所學生踴躍申請。學校或學生實習申請直接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並訂於105年6月4日(星期六)邀請各文化館舍與學生(需通過書面審查)舉辦聯合面談活動,藉以媒合實習機會(面談活動辦理日期時間與地點,請看第六項申請流程)。
三、實習對象
對博物館學及觀光休閒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之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均可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四、實習時間與出勤管理
(一)即日起至5月27日(星期五)止受理實習申請。以郵戳或email日期為憑。
(二)考量各館業務和同學實習的完整性,申請實習之期間以暑假7-8月為主,實習以至少1個月(20個工作日)為原則,每日到勤時間以各館舍開館狀況或需求為主。
(三)實習時間每日採簽到退管理,實習期間應配戴各館舍核發之識別證。
(四)差假需先經由實習單位同意,如遇臨時狀況需以電話告知館方,差假後另補請假手續。
五、申請手續(無須繳交手續費,準備申請資料一份內容如下)
(一) 實習申請書(須附一吋半身照片)。(請參照附件)
(二) 實習計畫。五百字以內之短文,請說明申請實習之理由。
(三) 身分證影本。(外籍人士請檢附護照影本)
(四) 學生證影本。
六、申請流程
(一)填報申請書,並備齊上述資料,於申請截止日105年5月27日前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方式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地址: 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信封註明實習申請) email:chunjuko@gmail.com電話:06-6321350承辦人:柯春如。(以電子郵件傳送者,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
(二)文化局彙整資料後轉交受理單位(各館舍)審查申請人之實習申請資料,文化局後續將通知通過書面審查者參加面談。
(三) 本局辦理聯合面談會時間與地點如下:
1. 時間:105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10時。
2. 地點: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新營文化中心一樓意象廳。
(四) 報到:面試合格後,即通知申請人依媒合成功館舍之需求日期時間報到並開始實習。
七、各博物館及文化館舍與實習生之權利與義務
(一)實習生到勤,每日須撰寫實習日誌,作為實習結束後之考評依據,各館舍需依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各方表現情況,依實考評。
(二)實習期間於各館所取得資料或文件(含實習報告)未獲各館同意,擅自對外發表者,各館可依法追究責任。
(三)凡申請實習學生須依規定時間到各館實習,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損害各館譽之行為,各館有權終止實習並撤銷其實習資格並通知其就讀系所。
(四)實習期間,請各館舍留意實習環境內之安全,並擬定相關實習內容與教育訓練。
(五)實習期滿,請各館檢送相關考評資料(含考評表、實習報告)至本局,本局將依據考評結果及實習報告,統一開具實習證明。
詳細資訊如下:附件1 附件2 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