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假最新規定-附上新表單
1.因應教育部最新規定: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
意即10/13起,適用0+7之密切接觸者,兩日內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校上課,
若有症狀持看診收據或非手寫藥袋可請1-3日防疫假。
適用3+4之密切接觸者,前3天不可入校,
後4天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校上課,
後4天若有症狀持看診收據或非手寫藥袋可請1-3日防疫假。
2.新防疫請假表單:https://forms.gle/7Lhdtro7gdD4Jr9g8
此表單只開放到10/21 16:40止,後續
期中考試如有防疫假需求請檢附考試期間之居隔書或「考試當日診斷證明書」,送至學務組辦理考試請假手續。
對象:
其他